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质量允许偏差是否有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允许偏差是否有规定

现在社会上其实建筑行业之间的竞争压力是非常大的。因为现在我国公民不仅要求工程的质量要有所保障,在确保质量的同时,也要追求工程质量的耐用性和美观性等各方面。就比如最基本工程质量,在进行检验的时候,就有着专门的评定标准。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建筑工程质量允许偏差是否有规定?

一、建筑工程质量允许偏差是否有规定?

建筑工程的有很多分部,每个分部又有很多分项,每个分项都有各分项的质量检验评定允许误差标准。所以笼统说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允许偏差是没有的。

二、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

1、修补处理:当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可采取修补处理的方法。

2、 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

3、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修补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

5、不作处理: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或标准,但其情况不严重,对工程或结构的使用及安全影响很小,经过分析、论证、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和设计单位等认可后可不专门作处理。一般可不作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6、报废处理:出现质量事故的工程,通过分析或实践,采取上述处理方法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则必须予以报废处理。

三、对建筑工程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法

1、严格履行对安全制度的管理。

建立良好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是完善安全体系的关键和重点。工程项目这个部门应以项目经理为首要负责人建立起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严格管理的完整体系。

2、对施工过程中的管理需要加强。

在对建筑工程施工进行管理的时候一定不能只注重对技术的管理,必须对经济、组织等各个方面都加强管理,做到多管齐下,面面俱到。无论是技术、组织还是经济都缺一不可。并且必须建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而不是承包出去后就脱手不管了。

3、对质量的把关和验收必须严格。

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一定要对质量的验收严格把关,防止任何会出现偷工减料的行为。验收单位在进行检验的时候切忌大意和马虎,一定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严格检验,发现问题时需立刻反馈给施工企业,并及时进行问题的解决。

4、绿色施工的实行很有必要。

随着时代的进步,可持续发展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和目标。而对绿色施工的实施可以减轻施工的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对可持续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方式。如在施工的过程中减少对场地的干扰、对基地的环境要加以尊重、施工的时候要结合气候再进行。做到对资源的节约和对环境的保护。

理论上来说,按照国家的规定,在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的时候,是不允许工程质量存在偏差的。当然有些时候说句实话,其实如果偏差仅仅在几毫米,甚至非常小的话,这种偏差也并不影响整体工程质量。但是还是要求建筑方在修建的过程当中,尽量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施工。

·单位能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
      单位能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 一、单位能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到,企业要变更职工的劳动合同必...


·公司辞退员工的理由?
      公司辞退员工的理由有哪些诶 一、公司辞退员工的理由有哪些诶?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一、因病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应该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一、因病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应该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因病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应该包括的内容有甲乙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联系电话现居住地址;然后明确解除劳动关系及工薪福利等具体时间;在然后需要交接的工作内容明细;最后甲乙双方当事人亲自签字盖章就可以了,然后合同立即生效。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


·工伤人员死亡后什么待遇
      工伤人员死亡后什么待遇 一、工伤人员死亡后什么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中的影响有哪些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中的影响有哪些?一个完整的工程,是由许多子工程所组建而成的,每个子工程的质量都会影响到总工程的质量,故而一个工程的质量是处于不断的形成过程中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或由于人为的因素,或由于环境的影响,都会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当然,这只是对工程质量影响的概括性的诉述,...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可以吗?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可以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未签合同按规定要支付二倍工资,并且,除了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其它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


·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如何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找到工作后,因为法律意识不强或者单位的原因,没有与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此时如果员工自动离职,用人单位该如何赔偿员工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如何赔偿。 一、没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 (一)劳动者自动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总则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


·工伤认定之后 接下来做什么?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认定之后接下来做什么? 一、工伤认定之后 接下来做什么...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死亡是否可以认定工伤,怎么认定?
      很多劳动者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很多劳动者并没有重视,但是发生工伤了,处理起来是比较麻烦的。所以,我们在下文解答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死亡是否可以认定工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死亡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没签劳动合同但形成了事实劳...


·怀孕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职工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任何单位不得在职员怀孕、产假、哺乳期间,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职工本人则可以在任何时候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