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我国的国家工作单位和工作人员中,种类和性质最为复杂、繁多的

在我国的国家工作单位和工作人员中,种类和性质最为复杂、繁多的就是事业单位了,包括有公共管理权力的事业单位、受行政机关委托进行公共管理的事业单位、没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人员包括管理岗位、专技岗位、工勤岗位等,对于不同性质的事业单位、不同岗位的事业单位人员,适用的制度规定各不一样,对于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务员,按规定必须予以开除,那么,为什么事业单位醉驾没开除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为什么事业单位醉驾没开除


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根据工作人员的身份及判处刑罚的种类确定。

一、国家公务员: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法律依据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2款: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法律依据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2款: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54条: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法律依据是:关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分为六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根据所在事业单位的性质分为:

一类事业单位:单位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类事业单位:单位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类事业单位:单位不是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四类事业单位: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类事业单位: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类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工作人员;

一类 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二类、三位、四类、五类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适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六类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工作人员适用《劳动法》,一至五类系国家拨付经费的事业单位,六类系国家不核拨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事业组织。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一类):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二类、三类、四类):被判处管制、拘役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可以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五类):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法律依据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22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关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工作人员(六类):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决定。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工作人员与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合同关系,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动法》只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必须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公职)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法律依据是: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劳动部《关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对于为什么事业单位醉驾没开除的问题,根据我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于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醉驾被判处拘役和管制的,给予行政处罚,不予以开除,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开除公职;对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被判处刑事处罚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最终决定权由单位把握。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工程发包范围包括哪些?
      工程发包范围包括哪些? 现代社会,工程承包工作是一项比较常见的工作,很多人从事工程承包。在现实生活中,工程承包一般都是要签订一份承包工程的合同的,在合同中需要约定一些事项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那么,工程发包范围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工程发包范围包括哪些这个问题以及...


·增加股东工商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增加股东工商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公司委托你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制式表格,可网上下载);2、变更登记申请书(制式表格可下载);3、原股东会决议(A同意修改章程;B同意股权转让);4、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5、新股东会决议(如果变更股东不涉及法定代表人、监事、经理等的变化,则...


·公司法人变更对员工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对员工有哪些影响?公司法人的变更是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法人具有了不能担任的情形之后公司依照相关的程序更换法人的行为,该行为是为了公司更好地发展进行的,公司法人的变更会对公司产生一定的影响,那么公司法人变更对员工会有影响吗?答案是肯定的,公司法人变更对员工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一)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


·一、劳动仲裁后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劳动仲裁后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的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之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小区弱电工程施工规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小区弱电工程施工规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弱电施工常见问题 弱电施工有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制约,一个具有资质的弱电施工队也应熟练的掌握。但是在具体到项目上,就会出现一些小问题,这些问题也是弱电施工中的常见问题: 1、弱电施工中,施工单位注重各子系统的使用功能而忽视了感官验收,...


·企业倒闭如何赔偿员工
      企业倒闭如何赔偿员工现在有很多的企业会因为经营不善而导致倒闭,根据劳动法,企业倒闭之后企业应该先有限清偿破产费用以及公益的债务,其次就是员工的补偿费用了,那么企业应该如何赔偿员工呢?下面我们就来谈谈企业倒闭如何赔偿员工的问题。 一、公司破产员工补偿怎么算 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


·一、河北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河北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


·如何解决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问题?
      如何解决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问题? 在能源紧张的今天,建筑节能工程成为了建筑项目重要的配套工程,其中又可细分为墙体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及室内节能工程。节能工程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建筑物的使用,并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寿命。那么,如何解决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问题?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


·在家办公但因为疫情不开工工资怎么办
      在家办公但因为疫情不开工工资怎么办?首先劳动者可以先收集在家上班的证据,比如单位发的通知或者劳动者提交的工作内容等证明劳动者实际上班,单位如果没有支付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委员会投诉,投诉未果的情况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用...


·在施工过程中,往往需要整个项目的规划,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往往需要整个项目的规划,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而施工项目并不是随意安排,而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管理,考虑施工项目的方方面面,从整体上进行把握。接下来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范,供您参考。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范 1、总则 1.0.1 为提...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