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两个孩子离婚抚养费怎么办?

财产和孩子是离婚家庭中的两大问题,很多离婚家庭矛盾都源于此,他们有的缺乏法律知识,处理不好财产和孩子的问题。离婚家庭问题尤其是孩子,父母离异对孩子的影响是很大的。虽然父母离异了,但抚养的责任是不能切割的。那么,两个孩子离婚抚养费怎么办?请看下文。

一、抚养费有关规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二、孩子分配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两个孩子离婚抚养费怎么办?其实,抚养费是根据孩子的需求、父母的经济能力来确定的。虽然已经离婚了,但是子女的抚养费还是要父母共同承担的,二者之间的养育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断开。如果父母不抚养小孩,小孩也有权利去法院起诉自己的父母,所以抚养责任是无法推脱的。

·与现役军人离婚有哪些限制
      国家对军人的婚姻予以特殊保护,这也造成生活中人们常说的军婚难离。那么军人配偶与现役军人离婚有哪些限制呢?现役军人配偶提出离婚后,除非现役军人有重大过错,否则只要现役军人本人不同意的,法院就不能做出离婚判决。如果当事人选择起诉的方式离婚的,配偶想要与军人离婚去哪些法院起诉呢?下文中...


·国家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很多资源型城市,都存在大量棚户区,居住在这里的人们生活环境很差。国家为了改善其居住环境,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在改造过程中,棚户区居民最关心的应该是补偿金额及安置方案。那么,国家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解下。 ...


·夫妻离婚孩子监护权归谁
       夫妻离婚总会牵扯到孩子的问题,此时不仅需要处理孩子的抚养问题,同时还需要对监护权的问题作出处理。那么一般来讲,父母离婚孩子监护权归谁呢?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孩子监护权? 什么是孩子监护权?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


·在法院如何起诉离婚?离婚诉讼如何提起
      当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的话,就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有分歧的话,就要选择诉讼离婚。但有的人不知道在法院如何起诉离婚,因而花了不少时间和精力。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在法院如何起诉离婚 1、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离...


·如何解除事实婚姻的2023
      如何解除事实婚姻的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


·离婚可以判姓氏更改吗?
      离婚可以判姓氏更改吗?父母一方做监护人的,需要改成监护人的姓,可以经双方同意,但是,不能改成继父或继母的姓。因为夫妻双方虽然离婚,但是,孩子和父母的关系无法改变。如果改成别的姓,一定要亲生父母双方签字同意,否则,户籍警察不会办理。从我国法律规范可知:虽然父母离婚,无论子女归谁抚养...


·离婚后生小孩补偿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生小孩补偿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生小孩补偿规定是由双方当事人自主的协商,如因双方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


·写离婚起诉书要注意什么
      写离婚起诉书要注意什么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以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


·一、丈夫有婚外情生子算重婚罪吗?
      一、丈夫有婚外情生子算重婚罪吗?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不一定构成重婚罪。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是,构成重婚罪;否则,就不构成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


·夫妻离婚财产子女分割吗?
      随着离婚率的升高,离婚现象在现今的社会已经越来越普遍,关于离婚也是众说纷纭。离婚也不仅仅只是去民政局办理一张离婚证那样简单,离婚需要面临夫妻双方财产的清算,分割,那么很多人会问离婚财产子女分割吗?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含义?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


·对方有婚外情可以要求赔偿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出现的某些情况,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那么对方有婚外情可以要求赔偿吗?另一方面,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屈指可数,关键就是证据不足,那么认定婚外情要哪些证据?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