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购买商品房应注意哪些问题?

购买商品房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现代社会中,大多数购房者所购买的商品房都是期房,这就表示购房者要在交了购房款后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收房。那么,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应注意哪些问题呢?事实上,在这个过程中,购房者享有很多法律所赋予的权利。那购房者的权利一般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说。

一、购买商品房应注意哪些问题

近年来,房地产项目不合法的投诉是一大热点,核实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保证五证俱全,是挑选房屋时要特别关注的。这“五证”包括:

1、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国土部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明开发商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拥有产权保障);

4、建设部门的《建设工程许可证》;

5、国土部门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在这“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它表明所售房屋是合法项目,同时,购买期房时还要考查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是否已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其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是否已确定。

二、购房者的权利有哪些

1、缔约知情权。

2、平等协商权。

3、自主选择权。参照消费者权益,作为购房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房的开发者,自主选择购买具体哪套商品房,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在自主选择商品房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公平交易权。参照消费者权益,作为购房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在购买商品房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其中,公平议价权包括:

5、全面协商权。购房者有权要求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相关的事宜全面地进行协商,要求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完备全面。

6、依法强制约定权。

7、预售合同备案权。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8、追究缔约过失责任权。

9、认购保障权。现实中购房者往往以认购书、预订书等形式认购商品房,但很多认购书、预订书中的定金条款被“异化”,使认购人的认购权益得不到保障。

10、变更合同权。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因购房者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者被开发商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购房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购房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合同(也可以撤销合同)。

11、规划、设计变更获知权。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规划变更或经设计单位同意设计变更,开发商应当在10日内通知买受人。

12、规划、设计变更退房权。已通知的,购房者可在15天内决定是否退房;未通知的,可退房而无明确的时间限制。

13、合同履行抗辩权。

14、要求依约按期交房权。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15、依法依约自行验收权。购房者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全面自行检验商品房。有权要求出具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综合验收有关资料,有权要求出具实测面积资料,有权自行到现场按照合同约定检验商品房。

16、要求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权利(针对住宅商品房)。

17、要求质量保修权。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8、要求协助办理产权变更和登记手续的权利。

19、依法委托重新检验工程质量的权利。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20、依法解除合同权。

21、依法撤销合同权。

22、依法主张合同无效权。

23、追究违约责任权和索赔权。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买卖商品房的过程中,商品房买卖合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有,建议您在签订该类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核,谨防陷阱。如果您担心掉入购房陷阱,那么您在购房前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一起购房,这样更有利于保护您的合法权益,避免您遭受经济损失。具体购买商品房应注意哪些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买房子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随着房价的回归以及降税、降息等政策的影响,观望了一年的购房者都慢慢开始出手了。许多地方的楼市都迎来了一个小小的高潮。在买房前,还是应该小心谨慎,防止在买房过程中遭受利益损害。那作为购房者买房子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呢?这方面的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


·一、二手房合同中一房多卖如何避免出现?
      一、二手房合同中一房多卖如何避免出现? 1、买房前,查询房产的所有人 选好了房子之后,与卖方进行交易的时候,要确定房产所有权人是和你交易的卖家是同一个人,一套房子不可能同时归属到很多人名下,除非是公有产权人,其他没有例外。交易时,和卖家一同去房管部门进行查询产权的归属。如果你...


·公房继承 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公房的房产性质是比较特殊的,是属于国家为了解决公民住房问题和发放福利的一种公产房。所以关于公产房的产权分配问题,在使用的时候和其他商品房是有所区别的。在某种情况下,公产房继承也是有所限制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公房继承 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房继承 新婚姻...


·一、店面合同没到期房东要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吗?
      一、店面合同没到期房东要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吗? 可以,合同解除只有在无固定期限合同或者是出现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等情况下才能进行,同时还不会出现违约或者是赔偿等责任。 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 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


·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几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几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3...


·普通房产纠纷起诉要多长时间才能结案
      普通房产纠纷起诉要多长时间才能结案?普通房产纠纷起诉后一般要6个月才能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夫妻离婚房产可以公证到两孩子吗
      夫妻离婚房产可以公证到两孩子吗 一、夫妻离婚房产可以公证到两孩子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


·房产按揭离婚怎么办理房产证
      房产按揭离婚怎么办理房产证 一、房产按揭离婚怎么办理房产证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 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


·夫妻买房后一方被告重婚罪房产咋分?
      一、夫妻买房后一方被告重婚罪房产咋分?重婚罪分割财产法律规定是:如果一方被定为重婚罪,将会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损失赔偿,如果有小孩,还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


·房屋出租方与房屋承租方在就房屋租赁达成一致的时候应共同签订《
      房屋出租方与房屋承租方在就房屋租赁达成一致的时候应共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以保障彼此的权益。那么这个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写呢?我们为您提供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简单范本,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


·他项权证被房管局收回怎么办?
      房屋的他项权证是有一定的使用期限的,在房屋的他项权证到期之后,其所有人的房屋他项权证有可能会被相关部门收回。那么,他项权证被房管局收回之后应当如何做呢?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他项权证被房管局收回的材料,供您参考之用。他项权证被房管局收回怎么办?当贷款全额还款后,银行会给客户提供房屋注...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