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单位能否构成诈骗罪的主体?

一、单位能否构成诈骗罪的主体我国现行法律未规定单位犯诈骗罪,但高管人员以单位名义,为谋取单位利益实施诈骗行为屡见不鲜。作为单位负责人,为单位的利益,以单位的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可以说,高管的行为是单位行为。但法律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构成诈骗罪的主体,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单位诈骗不构成犯罪。二、为单位利益诈骗如何追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三、单位能成为合同诈骗罪的主体吗合同诈骗罪主体在我国《刑法》中有一个发展过程。根据1979年《刑法》的规定,利用合同进行诈骗活动构成诈骗罪的只能是自然人。但随着形势发展,在实践中出现了大量的法人或单位利用合同实施诈骗犯罪的情况。为此,《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中对单位合同诈骗犯罪的形式予以了肯定,但在处罚上仍规定只处罚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现行《刑法》总结司法实践经验,规定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亦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合同诈骗罪是指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了单位的利益,经单位决策机关或决策人同意,利用合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单位作为合同诈骗的主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单位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对该单位在对外交往中的合同诈骗行为是明知的、默许的或指使的;二是非法所得归单位所有或基本归单位所有,如用于发放工资、奖金、集体福利或进行其他经济活动,或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单位是不可以作为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但要是属于特殊的诈骗罪,即合同诈骗罪来讲的话,则情况就不同了,此时允许单位构成此罪。而由于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罪名不同,自然法律中规定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


·妨碍作证罪中指使他人作伪证怎么处罚?
      妨碍作证罪中指使他人作伪证怎么处罚?1、妨害作证罪中的“指使他人”应百理解为具有一定身份关系的人指使同案犯、被害人、狭义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作虚伪证明度或隐匿罪证。若同案犯本身是待证事实指向的对象,他就不再是“他人”。妨害作证罪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答刑法》第三百零...


·盗窃罪的刑法规定完整条文
      关于盗窃我们并不陌生,最常见的有入室盗窃、扒窃等等,可能我们自己也遇到过,当然我们没有幸免,一个没注意,手机就被窃贼顺手牵羊了。所以我们中的大多数人还是十分讨厌小偷的,但是偷窃、盗窃的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刑法上的盗窃罪,那是为什么呢?接下来就让网的我们为您讲解盗窃罪的刑法规定盗窃罪...


·济南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敲诈勒索罪是侵犯财产型的犯罪,我国法律对敲诈勒索罪的量刑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但是由于每个地方的经济水平不同,在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上也有所差异。我们将为您介绍济南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供您参考。 根据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


·检察机关刑事抗诉条件有哪些
      一、检察机关刑事抗诉条件有哪些 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 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 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


·行贿一对一取证没有口供可以定罪吗
      一、行贿一对一取证没有口供可以定罪吗?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抢劫未遂怎么判刑?
      抢劫未遂已经触犯刑法中的抢劫罪,对其量刑是根据抢劫罪来进行的,未遂是抢劫罪的一种状态,也是一个量刑情节,那么抢劫未遂怎么判刑?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抢劫未遂怎么判刑? 抢劫未遂,是一种犯罪形态。是指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因为自身或者其...


·刑事案件申诉的主体主要是谁
      刑事案件申诉的主体主要是谁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的规定,对刑事申诉权人做了限制,除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外,其他人员没有申诉权。我们认为,刑事申诉应是属于法律赋予的诉讼法律性质行为的范畴,所以申诉权人的范围,应以案件的利害关系人为限。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法律规定拘留时间可以见面吗?
      法律规定拘留时间可以见面吗?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家属是不可以见,只能够委托律师去会见犯罪嫌疑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见当事人是不被允许的,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提供法律帮助。二、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以...


·对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处罚原则是什么?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当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在实行犯罪的过程中中止犯罪行为的,是犯罪实行形态的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


·盲聋哑人犯罪怎么办理?
      一、盲聋哑人犯罪怎么办理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看,要正确适用我国刑法典第19条关于聋哑人、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规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本条的适用对象有两类:一是既聋又哑的人,即同时完全丧失听力和语言功能者,其中主要是先天聋哑和幼年聋哑者;二是盲人,即双目均丧失视力者,主要也是指...


·北京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北京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北京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1) 一审阶段: ① 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 ② 审查起诉阶段: 6000-30000元人民币; ③ 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④ 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