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毕节地区工伤鉴定手续是怎样的?

贵州毕节属于山区,工人在户外干活的时候容易滑倒摔伤。如果是发生在工作场所,受伤的工人在伤情稳定后可以向毕节劳动局申报工伤,现在我国规定工伤等级分为十级,工人想知道明确等级的话,得通过工伤鉴定。那么,毕节地区工伤鉴定手续是怎样的?本文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一、毕节地区工伤鉴定手续是怎样的?

1、提出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为受伤害职工近亲属的,同时提交有效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2)申请人为工会组织的,由该工会组织提交书面申请并在《工伤认定申请表》的“申请人”栏目内加盖工会公章;

(3)由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出具受伤害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代理人的有效执业证件及身份证明;

本市内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工伤认定工作机构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名义受理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

2、受理和管辖

市级工伤认定工作机构管辖下列工伤认定案件:

(1)在市级工商行政管理、民政等有关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

(2)受伤害职工死亡,且受伤害职工在本市参加了工伤保险的。

工伤认定工作机构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场出具《工伤认定接收材料清单》,材料完整的,应在时限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制作《工伤认定补正材料告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事项和补正期限并送达申请人,补正期限不超过30日。

3、审查和鉴定

市工伤认定办公室收到材料后,经审查,认为应当介入调查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分管工伤认定工作的负责人批准后,书面通知县(区、管委会)的工伤认定工作机构并组织调查,县(区、管委会)的工伤认定工作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市工伤认定办公室决定不介入调查的,应当自收到上传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县(区、管委会)的工伤认定工作机构,县(区、管委会)的工伤认定工作机构应当按程序进行调查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做出决定

县(区、管委会)工伤认定工作机构受理并进行调查的工伤认定案件,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认定工作机构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市工伤认定办公室受理或介入调查的工伤认定案件,由市工伤认定办公室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二、哪些情况下毕节劳动局不受理工伤认定?

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伤认定工作机构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2、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时限的;

3、不属于本市工伤认定工作机构管辖范围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工伤鉴定是工伤认定后面的程序,毕节地区工伤鉴定手续包括几个环节,从工人提出申请、毕节区县劳动局受理、组织医学专家鉴定到出具工伤鉴定意见书等。工人伤情严重不能亲自申请的,可以授权家人代办,这个时候,工人要写一份工伤鉴定委托书。

·工伤伤残等级费用规定是什么?
      工伤伤残等级费用规定是什么?工伤伤残等级费用规定是大约需要300元到400元不等的收费,但是这些收费相对于能够获得的赔偿可以忽略不计。工伤鉴定费是由各地物价局根据所在地的生活、经济水平综合考量制定的,所以各地都是不同的,大约在300到400之间。但是不管工伤鉴定费是多少,可以肯定...


·不认定工伤的协议怎么写
      不认定工伤的协议怎么写?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同甲方因工伤支付一次性工伤补偿金、医疗补助费、伤残就业补助金一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内容:1、甲方于年月日与乙方 协议约定, 针对乙方在甲方因工所受的五级伤残的赔偿事宜达成协议...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成功解除劳动合同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成功解除劳动合同 有些劳动者不满意当前的公司,找到了下家单位准备跳槽,但是在跳槽的时候需先按规定跟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在实践中,劳动者要求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按照双方协商、提前书面提出以及立即解除等途径解除合同。 事实上劳动者跳槽可以按照下面情况跟...


·工程验收包括哪些阶段 ?
      工程验收包括哪些阶段 ?一、工程验收包括哪些阶段 1、检验批验收阶段:包括隐蔽,也是分项工程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 2、分部工程验收阶段:该分部内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质量控制资料及实物观感的验收,由总监主持,参建各方组成的验收小组代表各方签认。 3、竣工验收...


·天津市城市地铁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天津市城市地铁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工程只有质量的保证,才有存在的价值,为了使得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不少省市都根据本省之前发生的一些安全事故,而制定了工程的验收标准,不同的地区的标准是不同的。今天本站给您带来的是天津市城市地铁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相关信息。 一、天津...


·是否合开公司法人的工资可以一年一起发?
      是否合开公司法人的工资可以一年一起发?公司成立之初就会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人选。法定代表人在日常生活中会经常被称为法人。我们知道,法人一般会由公司内部担任总经理或董事长等职责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合开公司的股东担任,那是否合开公司法人的工资可以一年一起发?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


·做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是多长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劳动者,若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的话,则此时一定要注意时间限制,超过规定时间申请认定的,此时认定部门一般就不会再受理申请了。那我国法律中规定做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是多长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做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是多长 《工伤保险条例》的法律法规根据...


·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为工伤
      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


·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保险是我们在入职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就应该帮员工购买的保险之一。在工作过程中若意外受伤,则可以报工伤保险进行赔付。赔付的数额是要根据伤残等级一级严重情况来进行计算的。下面我们看看,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2020是什么?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


·侦查阶段是否可以聘请律师?
      侦查阶段是否可以聘请律师?是可以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的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都要补偿吗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都要补偿吗合法辞退劳动者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的劳动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其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情况有:1、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2、按照本法第四十...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