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职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该怎么处理

职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该怎么处理劳动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劳动者应停止工作,用人单位将停发与劳动者有关的薪酬福利待遇。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决定续签的,则应按照一定的程序续签劳动合同。不过有可能出现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那么职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该怎么处理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续签劳动合同的程序
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之前完善续签手续,有其他合理的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善续签手续的可以推迟,但至推迟不得超过合同期满后的n日(由用人单位确定)。劳动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应支付的赔偿金额,用人单位可从劳动者每月工资中扣除,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劳动者每月工资额的20%,且保证劳动者每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后,双方应履行下列义务:劳动者应按照约定及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起的n日内(天数由用人单位确定且小于15日),按用人单位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造册移交用人单位指定人员并签名确认、双方还需要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会签单》。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办理完上述手续后,为劳动者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和工资结算、经济补偿金支付等。
二、职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该怎么处理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不同意除外。劳动合同到期后,只要单位不再续签,就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新突破,该规定可以使用人单位慎重考虑终止劳动合同,以经济手段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长期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鼓励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可能会认为,当劳动合同到期而自然终止时,如果不续签劳动合同,也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实际上这种认知是一种误区,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只要单位不再续签,就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是你对职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解除劳动合同时有什么要注意的
      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意味着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之后就不再具有劳动关系,而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也是需要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进行,另外还有一些问题是需要当事人注意的。那究竟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一)解除劳...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是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是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因为这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也会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因此私企员工劳动合同书范本是怎么样的?签合同是必须要两个人的意见完全统一,制定好合同以后,双方都不能违反其中的内容,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


·工程合同履约担保金额
      工程合同履约担保金额一般在工程合同中, ?工程发包人在合同过程中会要求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但就目前情况而言,许多的建筑工程承包人对于履约担保缺少一定的法律认识,但是履行担保金可以降低一定的风险。那么,关于工程合同履约担保金额是多少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一、工程合...


·南京工亡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如果很不幸在工作的时候,因为工作的原因造成工人的死亡。用工单位就必须向其家属赔偿相应的金额,因为对于家庭中的被抚养人而言,他们就失去了生活来源,所以赔偿金里面就一定要包括亲属的抚养费。那么,南京工亡抚养费标准2017是多少?下面,就跟我们来具体介绍一下吧。 (1)被抚养人在18周...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流程是什么?
      签订劳动合同和企业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工作时间久了也有会想离职的,有就会选择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达到离职的目的。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劳动法所允许的,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劳动关系的解除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是具体怎么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 一、与单位解除...


·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内容?
      近日,广州市政府为了保护广大劳动者的权益,颁布了《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该条例对于职工的工资、假期等内容的保障监察工作作出了新的要求。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具体内容吧。 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怀孕期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
      怀孕期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就处理劳动争议有关政策问题解答》第二十条:怎样理解《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第四条规定?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对此,1989年劳动部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


·绩效工资变相克扣是否合法
      绩效工资变相克扣是否合法绩效能不能扣除,首要的关键在于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绩效工资。如果公司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具体的绩效工资标准,那么公司通过绩效考核来扣除绩效工资是合理合法的,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那怎么扣都是违法的。二、工资中扣除绩效工资后,是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怎样约定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怎样约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


·劳动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几种
      劳动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几种 一、劳动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几种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


·一、劳动合同有章没签字是否有效?
      一、劳动合同有章没签字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盖章后,法人代表签不签字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只要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就具有法律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