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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罪共犯与间接走私如何去认定

走私罪共犯与间接走私主要的认定标准是共谋的内容不同,共犯是直接参与本次走私;间接走私是不直接参与,但与走私犯之间达成共识和默契,往往是收购走私货物。间接走私的,走私什么货物,就定什么罪;共犯的,根据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或主犯或从犯,再根据走私物品的不同,定不同的罪名。《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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