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履行中会?

合同履行中会有哪些抗辩权

一、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哪些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四个:

(1)双方之债务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须相对人有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行为。

(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以合同具备能履行的客观条件为准。

(二)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

其成立条件是:

(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之间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既包括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未予履行的状态,又包含先履行一方于履行期限届满时尚未履行的状态。

在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问题上,在先履行一方未构成违约时,先履行一方未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的,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需要明示,先履行一方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的,后履行方拒绝履行需要明示。在先履行一方已构成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需要明示。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并行使,产生后履行一方可一时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效力,后履行一方在先履行方未履行前可以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以此保护自己的期限利益、顺序利益。

(三)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其成立条件是:

(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给付的危险。

(3)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如果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不得行使不安抗辩权。

注:中止履行是指双方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合同尚未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时,因法定事由暂时停止履行自己承担的合同义务。《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中止履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履行抗辩权应满足条件是哪些

1、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同时履行提高抗辩权的前要条件是,双方当事人鉴于同一个双务合同互负债务,承担对待给付的义务。

2、在当事人双方负有的对待债务中没有约定履行顺序。合同的履行期已经届至,则产生合同债务的履行问题。既然双方互负债务,所以就有一个双方的履行顺序问题需要解决。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当事人的履行顺序的,按照约定履行即可,也不会产生问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问题。只有在合同中未对双方当事人的履行顺序进行约定的情况下,才发生合同的履行顺序的问题。正是由于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顺序产生了歧义,所以才应按照一定的方式来确定当事人谁先履行谁后履行,以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同利益。

3、必须是对方未履行义务,这是一方能行使其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关键桂件之一。其适用的前提就是双方均没有履行各自的到期债务。其中一方已经履行其债务的,则就不再出现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的情况,另一方也应当及时对其债务作出履行,对方向其请求履行债务的,不得拒绝。

4、对方的对待履行是可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以对方能够履行合同为必要的。如果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使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就失去了意义。

合同抗辩权的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没有请求权的行使,抗辩权自无必要行使。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该期限要么由法律规定,要么推定为合理期限,但抗辩权没有自己独立的行使期间,因为抗辩权是依附于请求权而发生的,如果对方请求权合法成立,则抗辩权也就合法成立,如果对方的请求权不合法,则抗辩权也无必要行使。

·不履行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不履行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


·合同违约起诉状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起诉状是怎样的合同违约在生活中非常常见,如果合同一方违约后,双方又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情况下,就只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如果起诉,你知道合同违约的起诉状是怎样写的吗?我们整理了一篇范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合同违约起诉状原告: ,性别: 汉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联系...


·关于供热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关于供热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供暖合同中的诉讼时效应为两年。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保证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保证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保证合同的概念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


·居间合同违约金有哪些陷阱
      居间合同违约金有哪些陷阱 一、签订居间合同违约金陷阱 从法律上讲,违约金条款的作用是用来约束合同双方的,以促使双方积极履行合同。然而,在目前二手房市场上,笔者发现有极少数不规范的中介公司利用其居间地位,设置“违约金陷阱”,非法获取委托人的违约金。其常用的操作手法如下: 1、中介...


·钢材买卖签订合同过程是什么?
      钢材买卖签订合同过程是什么当事人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和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合同。 钢材流通企业需要同许多方面进行业务往来,如钢材用户、钢材生产企业、运输单位和仓储单位等。其中与用户的交往最为频繁,下面以与用户的买卖合同为例说明订立程序,其他方面的合同可以参照进行。 订立合同过程是当事...


·双边贸易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双边贸易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一、双边贸易合同范本包含内容 (一)买卖双方名称 (二)合同货物明细: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数量、单价、总值、装运期限、装运口岸、目的口岸。 (三)付款条件、装运条件、装运口岸 (四)不可抗拒事项的补充 (五)双方盖章签字 二、双边贸易合同...


·如何在签订合同后违约支付
      如何在签订合同后违约支付 一、概述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违约金既具有赔偿性又具有惩罚性。其中,违约金可分为以下三种: 1、法定违约金。 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来看,法定违约金主要有以下...


·合同到期提前告知书是否需要提前告知?
      合同到期提前告知书是否需要提前告知? 对于公司不续签的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是提前一个月进行告知的,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那么会有一定的相关赔偿,今天我们就一起讲述一下合同到期提前告知书是否需要提前告知?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是公司提前解除合同,是需要提前告知对方的。相信我们看下面的文章...


·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合同生效,将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样,如果合同无效,也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具体来说,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呢?如果因合同无效而给一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失,那么该当事人在合同无效后如何要求赔偿损失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给...


·合同法解除权除斥期间是多久?
      合同法解除权除斥期间是多久?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 )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可撤销或可变更民事行为的撤销或变更权,自行为成立之日超过1年而消灭。对此问题,《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可撤销合同,具体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