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普通合伙企业人数要求是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人数要求是什么普通合伙企业只有最低人数2人的限制,没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人之间相互信任、互为代表,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合伙人相互承担彼此行为所带来的风险,这就使得合伙人的人数不可能过多,否则合伙企业就无法正常运行下去。普通合伙企业自身的特点就限制了企业的规模及参加的人数,因此,法律不需要对合伙人的人数上限进行规定。二、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1)各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2)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3)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4)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5)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6)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合伙企业分为了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但不管是哪种类型的合伙企业,其实都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而在不同的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性质不同,那么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当然,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人数也是有要求,至少最低不能少于两人。


·现在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几年?
      现在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几年?当我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都包括了一定的期限,在此期限之内,双方才存在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很多人会疑惑,现在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几年?怎样的年限对自己更有利?在这里,我们将通过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解答这一问题。一、劳动合同期限的作用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关系...


·合法企业融资利率是多少?
      如果是在市场上被法律认同的合法企业是被允许在社会上通过各种方式来融资从而增加企业经济实力的,但是向公众进行的融资肯定需要在法律规定的利率范围内进行否则就会成为非法的集资行为而被处罚。那么,合法企业融资利率是多少?一、合法企业融资利率是多少?目前市场普遍融资利率8.3%,融券费率8...


·企业融资需要的手续材料有哪些
      企业融资需要的手续材料有哪些 您都知道,资金不仅对于自身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资金便是第一位的。任何企业的经营管理,比如公司员工发放产品制作等等方面都是需要资金的支持。因此,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缺乏资金,将会影响企业的运行。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都会选择一定的融资方式。...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合同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合同 股权质押合同 质权人(甲方): 出质人(乙方): 鉴于乙方依法拥有在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权,为保证还款,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质押。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股权质押协议: 第一条 有关各方 1、乙方持有标的...


·股份公司公司法的内容都有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我们身边的公司一般都是股份制有限公司,对于股份制有限公司发生的一切问题也是可以按照我们国家的公司法来进行处理的。公司法对股份公司的规定一般都是在设立组织上面。那么公司法当中具体的内容是什么呢。 股份公司法是规定股份公司的组织及其活动的法律。其主要内容包括:股份公...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公司融资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公司融资需要什么条件?融资根据其字面含义也就是将资金进行整合等。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融资是公司经常会做的一件事情,因为这是对于公司有利的事情,但是实际上确实有许多人都不了解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公司融资需要什么条件?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


·分公司和总公司签订技术合同合法吗?
      分公司和总公司签订技术合同合法吗?不合法,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能力取决于分公司是否有法人资格。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因此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般认为无效,由此产...


·公司要求加班又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公司要求加班又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按规定,公司安排加班后需要补偿员工,并且可以是进行调休或支付加班费。但是,有些公司要求加班后又不给补偿,比如不支付加班费,严重损害员工的劳动者权益,员工可以积极采取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维权。 公司要求加班又不支付加班费的,员工可以采取以下的办法:...


·合伙企业与公司解散的区别是什么?
      合伙企业与公司解散的区别是什么 一、合伙企业与公司解散的区别是什么? 合伙企业与公司解散的区别主要是解散的事由不一样 1、《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


·签了两次固定合同到期公司第三次需要签吗?
      签了两次固定合同到期公司第三次需要签吗 一、签了两次固定合同到期公司第三次需要签吗? 需要,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


·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有限公司设立的 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