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哪些情节可以辞退员工?

有哪些情节可以辞退员工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用途工作的。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单位经与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10、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11、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12、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13、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二、注意事项1、述1-6项情形,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述7-13项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3、述7-9项情形,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4、述10-13项情形,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单位需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单位辞退员工可以分为合法辞退与违法辞退两大类。在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况下,就要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对员工做出赔偿。但即使单位是合法辞退员工,一些情况下也是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这里就要对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做出严格区分才行。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有哪些(一)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一式四份吗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一式四份吗?一般是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


·工伤认定后鉴定吗 工伤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现实中,我们发现劳动者即使在工作期间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此时也不一定就构成工伤,还要做出专门的认定才行。那在工伤认定后鉴定吗?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是先认定构成工伤之后再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工伤认定后鉴定吗 如果...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般方法是什么?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般方法是什么? 很多劳动者产生的纠纷都是关于劳动关系的确立,劳动关系的确立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工资以及福利待遇,因此很多案件在处理过程中都会涉及到劳动关系的确认,在我国相关法规中对于确立了关系的方法有详细的解释,那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般方法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


·工资欠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工资欠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按照协议的约定,按时给职员发放工资是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但是在公司遇到一些特特殊情形时,可以暂缓工资的发放时间,为了避免纠纷,职员一般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欠条格式范本的格式规定,书写工资欠条。 一、什么是欠条 欠条是欠款的凭证,...


·劳动法孕妇假期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孕妇假期规定是什么?《新劳动法》规定: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二、产检假的计算我国对于女...


·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如何退还工程质保金?这是建筑工程公司和居民共同关心的问题。工程质保金顺利退还,有利于建筑工程公司顺利开展下一步工作,同时也能尽快的得到居民的反馈,提高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对于居民和监管部门而言而言,这是个保证建筑质量的途径...


·加班旷工扣工资怎么算?
      加班旷工扣工资怎么算?加班旷工扣工资的计算方式是扣除当天没有来上班的那天的基本工资。1、旷工不得克扣员工工资,旷工只能按事假扣工资,也就是说旷工当天没有工资,不能旷一天罚三天等等,类似做法属于违法行为。2、旷工行为在很多单位属于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可能会被开除,但单位不能扣押员工已...


·员工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吗?
      员工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吗? 一、员工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吗 员工当然可以提前接触劳动合同,不过如果是员工无理由接触劳动合同可能无法获得法律规定中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公司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法相关规定条款的,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获得赔偿金的。 二、法律依据 第三十七条 ...


·补发工资能仲裁经济补偿吗?
      补发工资能仲裁经济补偿吗?补发工资不能获得经济补偿,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形,职员最多可以获得的是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照什么要求验收? 建筑工程完工以后还需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照什么要求验收? 建筑工程完工以后还需要进行质量验收,质量验收时需要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该遵守的规定和要求进行验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可以监督施工的质量,通过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建筑才可以更加放心的投入使用,才可以保障人们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在验收时,所有的程序...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