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购买什么二手房需谨慎

购买什么二手房需谨慎

1、产权交易有限制的房屋

也就是说,有没有被抵押、涉讼;是否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是否为集体或划拨;是否属于安居用房。以上情况属于不能上市交易的房屋,比如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2、被他人租赁的房屋

鉴于民法上的规定,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所以必须得到该承租人不购买房屋的书面承诺,或是等租赁关系结束后再购买该套房屋。

3、房屋用途有限定的房屋

买房自住者可不必在意这一点,但如果是准备买房用作营业或办公,则应注意房产权证上的房屋用途限定。若该套房屋不能用作办公,就只能望“房”兴叹了。

4、房改房成本价未补足的房屋

以前许多职工购买原产权单位的住房时,都是以优惠价或标准价购买的。所以,如果购买的是当初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那么就要确认该房屋是否已按成本价补足费用。

5、属于集体土地的房屋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集体土地上的农民房屋,只能在本乡本土的范围内进行买卖,不能直接卖给城市居民。

6、属于小产权房的房屋

小产权房屋,又称乡产权房屋,需经国家批准,征地开发,只有待土地性质由集体变为国有时,才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房产交易。有些城中村的房屋以较低的价格吸引城市居民购买,声称可以办理房产证。而实际上,此类房产证是乡村集体发放的,不具备上市交易的条件。这类房屋一旦遇到纠纷或拆迁问题,购买者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7、长期未办房产证的房屋

如果购买的房子已经有多年的房龄,而房主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一直未办理产权证,这类房产很可能因为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最终无法办理产权证。这个时候买方要仔细查询,到底是因房主不愿意缴纳税费而未办理,还是房子存在其他问题,导致无法办证。

二、买何种二手房可能会招致麻烦

为了避免招致麻烦,建议您在购买二手房前做好以下工作:

1、查清房屋的“身份”。

弄清二手房的房龄,实地考察房屋的面积,查看房产证。二手房的面积、房龄、是否存在抵押等情况都记载在房产证上,故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须仔细查看房产证。

2、请评估机构做“帮手”。

影响二手房的交易价格有很多方面因素,包括房屋新旧程度、房屋坐落位置、周围环境、交通是否便利等,这些都使得二手房的交易价格较难确定,购房者最好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估价,以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

3、要注意公开透明。

二手房交易的最后程序是过户登记,二手房买卖合同以产权过户登记为生效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买私卖城市私有房屋,未经办理登记手续,私下买卖房屋的行为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

4、定金支付须谨慎。

《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此即“定金罚则”。如果购房者不签订购房合同,则丧失定金返还请求权。因此,购房者须了解各方面情况确定购房后,谨慎地支付定金。

5、此外,在房屋买卖交易完成的同时,买家应要求卖方及时协助自己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防卖方看房价上涨而毁约,给买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上文中已详细为您进行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弄清房屋产权是买卖二手房的“必修课”,只有产权清晰的房产才能顺利上市交易,否则极有可能会遇到意想不到的麻烦。本文难免有疏漏之处,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让律师为您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保驾护航。

·房屋买卖包括了买和卖的双重过程。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在买房时就
      房屋买卖包括了买和卖的双重过程。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在买房时就要时刻保持谨慎,因房屋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一旦发生争议,将会给购房者带来不少的麻烦。具体来说,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应该要注意些什么呢?有买卖就会有风险,而在房屋买卖中,购房者怎样化解购房风险呢?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


·公积金买房能加名字吗?
      公积金买房能加名字吗? 公积金买房能加名字。领证后,可以用公积金加入还款,这样的话,房产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都不重要了。只要加入还款,就是父妻共有财产,如果没有公积金,那就要把买房钱的证据留好,一旦有离婚的时候可以证明当初买房时,你是出资了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


·房屋租赁合同能否单方面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能否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在订立之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赋予出租人与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的时候,需要符合法定的解除情形或者约定的解除情形。否则解除行为可能构成违约,需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


·要取缔小产权房吗?
      要取缔小产权房吗? 2018年要取缔小产权房吗?目前没有说。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发布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针对目前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出现的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协商推动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分类妥善处理,及时解...


·城市自建房拆迁规定是什么?
      一、城市自建房拆迁规定是什么?城市自建房拆迁规定是按照当地的一个经济发展的状况和当地所制定的拆迁管理政策来进行一个补偿,通常情况下必须要有本地的常住的户口本,而且是单独立户的,普通的住宅的话,可能会进行一个比较少的补偿。根据北京市房屋拆迁政策规定,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长期...


·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一、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对经营用的房屋进行拆迁的,并且房屋的产权是经营用的,拆迁时是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


·一、父母房屋遗产继承过户需要缴纳税费吗?
      一、父母房屋遗产继承过户需要缴纳税费吗?1、你要拿着继承协议去公证处公证,就是确定你是法定的继承人、需要交纳公证费用。2、你拿着这个公证书,房产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你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其他继承人的放弃继承协议(要公正的)不在的需要他们的死亡证明。3、去该住房所在房产交易...


·一、无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合同无效吗?
      一、无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合同无效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必然无效,合同无效的原因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


·一、监护人房产类型怎么填?
      一、监护人房产类型怎么填? 《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


·夫妻离婚房产贷款过户手续有哪些
      日常生活当中,如果一对夫妻因为感情出现破裂,而不得不进行离婚。当今时代,夫妻双方如果离婚后,所面临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房产贷款,关于房产贷款的问题,您可以经过协商后自己解决,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法院的审判来进行解决。那么夫妻离婚房产贷款过户手续有哪些呢? 一、夫妻...


·买房子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买房子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1、基本的“五证”齐全。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共五证。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