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简易程序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简易程序

1、依照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2、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事部门可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于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在事实清楚且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的划分无异议的,交通警察可根据情况尽快认定责任,并通知双方领取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一般程序

对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交通事故,及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应使用一般程序处理事故现场。

(1)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的规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规定接受讯问,如实回答。证人接受询问时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因检验鉴定需要,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可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驾驶证,并开具《暂扣凭证》。对仅造成车物损失使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不得暂扣无责任一方的事故车辆。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按照处理交通事故的有关规定、标准进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可按规定检验交通事故死者尸体。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评定伤残等级。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规定: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无法查明交通事故原因,按下列规定认定事故责任: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完毕后,应当制作责任认定书,并按规定宣布和送达当事人。

(3)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规定: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应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决定书》原件,并提出书面申请或填写“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

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4)对事故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

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事实、事故责任,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被处罚人可以陈述和申辩。当事人如对处罚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或听证申请。被处罚人经复核或听证仍不服的,可依法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5)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规定

办案人员应按规定对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调解。经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损害赔偿协议的,由办案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经2次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损害赔偿协议的,办案人制作《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由各方当事人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6)交通逃逸事故的追查

发生交通逃逸事故后,受害人或目击者应记清肇事逃逸车的车号、车型、颜色及逃逸方向,并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或者向附近的巡逻、值勤民警报告。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负责查找肇事者、肇事车辆,调查取证。

根据上文可以看出:适用简易程序是在事实清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事故双方对此均无异议的情形下,它对于快速解决事故恢复道路通行是有益的。而适用一般程序则需要根据有关相关规定逐一进行,它更多的为了准确认定事故公平合理的分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政府在进行道路交通或其他市政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时,有时会征用
      政府在进行道路交通或其他市政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时,有时会征用涉及到规划内用地的居民土地、房屋等,对于被征用土地、拆迁房屋的居民,由政府统一修建安置房提供给他们居住生活,那么,国家安置房建设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规划设计要求 1、小区规划设计应符合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容积率可根据地...


·买卖合同货物交付前损坏风险谁承担?
      买卖合同货物交付前损坏风险谁承担?一般情况下,由出卖人承担的,但是法律规定了几种标的物交付之前买受人承担风险的情形。具体情形如下:1、《合同法》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2、《合同法》第...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需交哪些税?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需交哪些税? 一、以土地使用权出资需交哪些税? 1、契税 1)财税〔2008〕12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有土地...


·一、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有冲突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有冲突吗? 没有冲突,可以共同赔偿。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在民法上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


·其实,只要是驾车上路,不管自己驾驶的是什么?
      其实,只要是驾车上路,不管自己驾驶的是什么车,都应该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我国的交通安全法,不然的话,不仅会给他人的出行造成威胁,最重要的是对自己来说违规驾驶都是很危险的,尤其是醉驾这种行为,危害性可想而知。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电动三轮车醉驾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电动三轮车醉驾...


·机动车与行人碰撞该怎么归责
      机动车与行人碰撞该怎么归责 一、机动车与行人碰撞该怎么归责 由于机动车与行人和非机动车相比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和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法律上会首先推定由机动车承担责任。但不能由此而笼统地认为,机动车在任何情况下都得无条件地承担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


·一、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后需要承担的责任具体如下: 1、行政责任 交通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指事故上当事人或者对交通事故负有防范、处理职责的单位和人员,因为其交通事故侵害行为或者失职、渎职行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构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光票托收一定要提交汇票吗
      光票托收一定要提交汇票吗? 一、什么是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指债权人仅向托收行提交汇票、本票、支票等金融单据,委托其代为收款。跟单托收指债权人向托收行提交发票、提单等商业单据,可提交也可不提交金融单据,委托其代为收款的结算方式。 光票托收就是银...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车时需要出具吗?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车时需要出具吗? 一、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车时需要出具吗? 需要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或者司法文书,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具体程序有: (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


·陕西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以及规定
      交通事故对于现在来说是非常严重的事故,造成了不少家庭破裂以及亲人的分离,陕西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以及规定已经搬出,对于这些标准以及规定您都了解了吗?我们为您简单解答一下。 陕西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以及规定 通常包括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


·一、交通事故赔偿隐匿财产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赔偿隐匿财产怎么处理?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或者重伤案件民事部分的及时足额赔偿,有利于安抚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因此,对民事赔偿积极,取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谅解的,一般应该在量刑时有所体现,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以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