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工伤认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工伤认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工伤必须要有社保局的工伤认定,一般的处理是先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在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评残,凭上述机构出具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赔付。你需要弄清楚社保局为什么不受理工伤认定?原因是什么?


单位负责的情形分为两种,第一,如果单位为你购买了社保,那单位会承担三类费用: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5至6级伤残的按月补贴。其余的工伤待遇由社保局给你发放;第二,如果单位没有为你购买社保,则所有的工伤待遇均由单位承担。


二、社保局工伤认定程序


申请登记


(一)、申请人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


市、县级市社保局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二)、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社保局申报。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申请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工作时间表及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内容的相关材料;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原因证明材料;


(4)、因工外出期间,属于由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决书;


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工伤认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需要明确的告诉您的是,工伤赔偿必须要经过社保局的工伤认定,除此之外,也给您介绍了一下社保局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由当事人提出相应的申请登记,然后提交申请的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哈尔滨房屋买卖的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房屋买卖是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一种买卖类型,房屋的买卖需要出卖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要有房屋的所有权证书才有权利进行房屋的买卖。房屋的买卖有严格的交易流程,来束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才能更好的完成房屋的交易。现在的我们就以哈尔滨房屋买卖为例来告诉你交易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一、房屋买卖的...


·山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内容是怎样的?
      近年来,交通事故发生频率越来越高,可以说交通事故已经是人们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头号敌人之一,因此各位应当对交通事故的相关内容做一定的了解。但是不同的地区标准不同,律师265我们在这以山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内容为您做个示例。 一、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 22456×20 = 44...


·交通事故死亡亲友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亲友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受害人因道...


·校车停运损失怎么赔偿 ?
      校车停运损失怎么赔偿 ?一、校车停运损失怎么赔偿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


·武汉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随着现在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人们买房的热潮只涨不降,对于买房有的人选择购买的是新房,也有的人选择购买的是二手房。二手房的市场现在也非常强大,那么武汉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都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买卖前的产权审核。 首先,要仔细查看业主的房产证,注意房产证上有几...


·刑事自诉案件要交诉讼受理费吗
      刑事自诉案件要交诉讼受理费吗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


·交通事故醉驾谅解书重要性是怎样的如果醉驾并引发交通肇事罪
      交通事故醉驾谅解书重要性是怎样的如果醉驾并引发交通肇事罪,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人书面谅解书是有必要的,可酌情从轻减轻判决,是否判决缓刑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节确定。当事人因醉驾导致交通事故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开庭审理的时候,会依据醉驾情节及犯罪程度判刑。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对于...


·无证驾驶发生事故需要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再定赔偿事宜
      无证驾驶发生事故需要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再定赔偿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


·最新交通法规酒驾内容怎样?
      最新交通法规酒驾内容怎样?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其他人的或者是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样恶劣的行为,应该及时的惩罚,防止犯过该罪的行为人还是继续犯同样的错误。那么最新交通法规酒驾内容怎样?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


·离婚的财产再交易交税要吗?
      离婚的财产再交易交税要吗 不需要交税的,因离婚房屋产权发生变化的免收住房转让税费。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1、关...


·商业车险新规定是怎样的
      商业车险新规定是怎样的?现在的生活,过得越来越好了。以前人们出行都是靠走路或者是自行车,极少有人家可以拥有摩托车,而现在,拥有摩托车的人家也很少,许多都购置了小汽车。车辆多了,出事故的概率也高了。车辆购买时,都会选择再购买一些保险。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2017年商业车险新规定是...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