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教师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教师作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劳动关系主要是基于人事关系而存在,即由行政事业单位相关法规来认定和管理教师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那么,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教师适用劳动合同法吗?下面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高校作为事业单位,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非常重要的一点变化就是劳动和人事并轨,过去不归《劳动合同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比如高校,这次也纳入《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这对高校将来的发展将是一个重大转折。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变化,过去高校仅仅是后勤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教师是按照人事管理的,今后将全部适用《劳动合同法》。如果学校不充分重视、学习理解《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在用人制度上规范化、法制化,高校将面临非常被动的局面。
二、高校教师管理也纳入《劳动合同法》的管理范畴,将会给教师与学校的关系带来怎样的变化呢?
《劳动合同法》对于教师与学校关系的影响,主要是要从以往的人事关系转变为劳动关系,从行政管理转变为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的特点,主要是通过合同来明确教师和用人单位即高校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现实状况来看,目前我国高校中教师与学校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是很明确。高校教师也是劳动者,《劳动合同法》也保护高校教师权利。作为劳动者的教师的权利有两类,一类是个别权利,主要是工资待遇、劳动条件、社会保障、职业培训等方面的权利,另一方面是教师作为劳动者的集体的权利,主要是参加工会、集体谈判和民主参与等方面的权利,这主要表现在高校职代会和教授委员会在高校发展中的作用。《劳动合同法》首先是要保护教师的个别劳动权利,但同时也要保护教师作为劳动者的集体权利。但《劳动合同法》同时也要求教师作为劳动者,必须遵守劳动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完成相关的教学和科研任务。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中国大学对教师的管理和使用与市场化的要求相距甚远。一方面,一些高校教师的权利未能得到有效保障,诸如工资待遇、劳动条件、绩效考评还存在许多不合理的现象,如对于教师实行工厂化管理、像管理计件生产的工人一样考核教师、一些教师报酬过低等,另一方面又存在着大锅饭、冗员充斥、工作责任不清等现象。在教师的使用、提升、待遇等方面并不规范,很多规定与法律要求不一致。特别是学校的行政化倾向越来越严重。这些情况严重影响了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造成高校教育质量滑坡的重要原因之一。实行《劳动合同法》的合同化管理,有助于这些问题的解决。
因此,国家在制定劳动合同法之初,就是为了解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劳动关系并轨的问题。对于教师适用劳动合同法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事业单位与在编人员之间关系的本质就是劳动关系,受到劳动合同法的管辖,并且双方的劳动关系能够制度化,最终形成规范化的管理。

·哪些情况下劳务派遣合同可以解除
      哪些情况下劳务派遣合同可以解除 一、哪些情况下劳务派遣合同可以解除 被派遣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


·不属于工伤的意外赔偿多少钱?
      不属于工伤的意外赔偿多少钱?根据实际造成的伤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


·弱电工程维保合同怎么写?弱电工程维保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弱电工程维保合同怎么写?弱电工程维保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弱电工程维保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维护小区弱电系统工程,为明确双方在维护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维护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


·用人单位录用童工怎么举报
      虽然大部分国家都有关于童工的规定,但是一般都是对童工进行了保护的,即不允许用人单位使用童工。而在我国童工一般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样也不允许用人单位录用童工,要是发现单位有这样的行为,其实可以进行举报。不过此时单位用童工怎么举报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用人单位...


·工伤待遇与烈士待遇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工伤待遇与烈士待遇是否可以同时享受?不可以同时享受,对于工伤待遇可以享有的情况下,一般是存在劳务关系的,而烈士待遇显然是不存在的。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


·职工锁骨工伤构成几级伤残
      要是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人身受到了损害,并且经过认定确实属于工伤范畴的话,那之后就是按照规定好的步骤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实际确定造成的伤残等级了。那现实中锁骨工伤骨折构成几级伤残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锁骨工伤构成几级伤残 如果是锁骨工伤骨折,...


·企业开除员工如何赔偿被解雇时劳动者可以追讨的经济
      企业开除员工如何赔偿被解雇时劳动者可以追讨的经济补偿或赔偿包括: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


·工作5年的员工辞退赔偿应该怎样计算
      工作5年的员工辞退赔偿应该怎样计算 一、工作5年的员工辞退赔偿应该怎样计算 合法辞退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流程是什么?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流程是什么 各种各样的工程修建每天都在发生,关于工程质量的等级评定,首先是建立在工程质量过关的基础之上的,只有工程质量合格了才会涉及到质量的等级评定。所以工程质量的等级评定在前期有一个比较规范的流程,按照流程来对工程质量的等级进行评定,才能够有效的对工程的质量做...


·砌砖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是怎样的
      砌砖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在修建的时候,其中最基础的就是砌砖工程。如果砌砖工程不过关的话,那么基本上整个建筑工程是无法进行的,即使修建完成后以后这个工程基本上也是报废的,不可以进行使用的。所以针对砌砖工程的质量要求也是非常高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砌砖工程质...


·辞退福利属于福利费还是工资
      辞退福利属于福利费还是工资辞退福利是属于工资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