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者上下班途崴伤算工伤吗


一、劳动者上下班途崴伤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崴脚是不属于公司的。在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认定依据


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图片(2张)《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的司法解释(2014年9月1日起施行)“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达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认定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我国相关的工伤人员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发法律规定进行鉴定,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用人单位应积极的递交劳动申请,按照我国的法律鉴定这类工伤人员的实际伤害,赔偿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损失进行赔偿。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效力有哪些?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效力有哪些?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至少一式三份,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者保存,一份放劳动者档案。应该公司和劳动者签字盖章!如果原件不够,可以请收取原件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是什么
      当我们走出学校的大门,迈入社会,踏进职场的时候,寒暑假基本就和我们告别了。最长的休息时间就是年休假了。企业为了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效率,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那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是什么呢?别着急,栏目的我们给您进行解答。 一、《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制...


·工程质量问题类型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类型有哪些? 在中国境内上建设的众多的工程项目中,大多数工程都会严格把控建设全程的质量问题,经过质量检验合格就可以宣布竣工;但是也小部分工程不按质量标准施工,导致最后的工程出现了各种不同类型的质量问题。那么,工程质量问题类型有哪些呢? 一、工程质量问题类型有哪些?...


·往家保姆劳动合同范本具体是什么?
      往家保姆劳动合同范本具体是什么 往家保姆劳动合同范本具体是什么 甲方(用工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派遣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节日加班工资基数是什么?
      节日加班工资基数是什么?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


·工伤是一件不管是对个人还是对企业都是有影响的事情
      工伤是一件不管是对个人还是对企业都是有影响的事情,对个人而言,受伤影响身体健康的同时影响生活,而对企业而言影响工作进程。工伤鉴定标准依据什么意思?在我国相关的标准依据是什么?今天我们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工伤鉴定标准依据什么意思? 工伤级别鉴定标...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赔社保吗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赔社保吗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是劳动者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而社保是工资的一部分,所以是包括社保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侵权责任法劳务关系认定证据有哪些?
      侵权责任法劳务关系认定证据有哪些? 一、 侵权责任法劳务关系认定证据有哪些? 侵权责任法劳务关系认定证据有: 一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是劳动者填写...


·巴中工业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巴中工业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由于工业企业这种占地面积其实是很宽广的,现在的国家政府又是想要尽快的将这些占地面积较大的工业性企业给拆迁了这样好开发新的建筑物了,但是作为被拆迁的巴中工业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以及主要事项,接下来就为您解答。 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一)拆...


·如何补办营业执照: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⑴法定代表
      如何补办营业执照: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⑴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⑵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


·挪用工伤保险基金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您都明白的一件事情是公款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因此如果挪用公款是会构成犯罪的,同样的工伤保险基金也不是属于私人所有,因此不能够擅自挪用,那么挪用工伤保险基金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挪用工伤保险基金的法律责任 依据《工伤保险...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