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德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德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许多的工程都需要用地,这就牵涉了征用农民工用地的问题,政府在征地的同时要向相关人员进行补偿,补偿的标准根据地方的不同有所变化。一、德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征地补偿包括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等,具体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具体情况1、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被征收人可以选择临时安置补偿,也可以选择临时安置过渡用房。选择临时安置过渡用房的,征收部门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或者停产停业补偿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期限不超过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交房之日起24个月;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为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高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不超过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交房之日起36个月。2、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补偿。临时安置补偿标准按照征收时的市场价在补偿方案中予以明确。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1次搬迁费;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除现房产权调换外),给予2次搬迁费用;被征收人选择现房产权调换的,给予1次搬迁费用。搬迁费标准依照征收时的市场价确定,并在补偿方案中明确。3、非住宅搬迁费由双方协商确定或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搬迁。因征收房屋造成的通信、水电气、空调移机及相关设施设备损失,按征收时的行业标准,通过评估确定补偿金额。按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的10%计算;4、按净利润损失计算:具体按照上一年度报税务部门的数值计算,或由双方共同委托中介机构认定;5、按从业人员工资收入计算:从业人员工资收入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区域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从业人数按实际从业人员(不含临时人员)计算。无法核定实际从业人数的,可根据房屋面积或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进行认定;6、按被征收房屋租金收益计算;7、市政府、旌阳区政府和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制定的其他补偿办法。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综上所述,德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有相关的明文规定,当事人可根据规定自行计算补偿费用,发现所得费用与应得费用不符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同时要注意地上相关设施的计算。刻意利用征地名义谋取利益的行为是违法的,不能轻易尝试。


·农村土地使用权多少
      农村土地使用权多少现实中,您获得土地实际上就是获得了土地使用权,农村的土地种类比较多,土地使用权的获得也是需要按照规定来的,但是农村土地使用权多少,任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都少不了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符合减免规定的除外。但是土地使用税到底是怎么收取的,可以到下文进行深入了解。一、农...


·如果户主去世土地使用证能不能改?
      如果户主去世土地使用证能不能改? 一、如果户主去世土地使用证能不能改? 可以,如果土地使用证证上面的信息是户主的,当户主过世后,其家人应该及时变更土地使用证。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怎么构成的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本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本罪行为...


·被征收的企业土地可以申请执行吗?
      被征收的企业土地可以申请执行吗? 一、被征收的企业土地可以申请执行吗 被征收的企业土地可以申请执行。 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授予了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土地征收的权力,但没有授予土地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方式征收集体土地的权力。 《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衡阳市征地补偿人口认定标准是什么
      衡阳市征地补偿人口认定标准是什么?(以下标准仅供参考)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可以认定为被拆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口。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未满一年,居住在被...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


·贷款中如何土地评估资料有什么
       在一些情况下我们需要对土地进行评估,不少网友咨询贷款中如何土地评估。土地评估要考虑到自然条件,社会技术条件等各种不同的因素。并且土地评估我们需要找比较专业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那样评估结果才比较正规。评估资料需要土地的产权证明,土地的照片,以及土地的周边设施的清单和图片等。 ...


·最新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征地补偿标准  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的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新建街道办事处(西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东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北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东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补偿标准85000元/亩。  新华街道办事处(小高庄社...


·广西岑溪农村土地使用权能否贷款?
       一、广西岑溪农村土地使用权能否贷款? 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申请贷款的,应当同时满足四大条件是:依法进行不动产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未设定影响处置变现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受偿的其他权利;具备...


·国家向村上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是多少?
      国家向村上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是多少?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能看到国家向村上征收土地,这是国家因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相关的法律规定的程序,把本来属于农民们集体拥有的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的土地,当然,这种征收行为国家是会给予补偿的。那么,国家向村上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是多少?接下来我...


·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土地是非常宝贵的财富,现在您的想法都是土地拥有的越多越好,其实在我国对土地有使用权的只有国家和村集体,而农民拥有的只是对土地的使用权限,就是这个对土地的使用权限也是会引起很多的纠纷的,下面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子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村委...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