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索赔意向书包含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索赔意向书包含哪些内容?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经济补偿或赔偿等词汇吧,但很少听到索赔这一术语。不过这对于学习法律或者经济的朋友来说这应该并不陌生。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事项后,无论无论是承包方还是发包方都是可以按照规定进行索赔的。那么建筑工程索赔意向书怎么写?

建筑工程索赔意向书的具体内容,随该索赔事件的性质和特点而有所不同。但从报告的必要内容与文字结构方面而论,一个完整的索赔报告应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总论部分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序言。

(2)索赔事项概述。

(3)具体索赔要求。

(4)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名单。 文中首先应概要地论述索赔事件的发生日期与过程;承包商为该索赔事件所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承包商的具体索赔要求。 在总论部分之末,附上索赔报告编写组主要人员及审核人员的名单,注明各人的职称、职务及施工经验,以表示该索赔报告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总论部分的阐述要简明扼要、说明问题。

2、根据部分

本部分主要是说明自己具有的索赔权利,这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根据部分的内容主要来自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并参照工程项目雇主所在国的法律规定。该部分中承包商应引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说明自己理应获得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 根据部分的具体内容随各个索赔事件的特点而不同。一般地说, 根据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1)索赔事件的发生情况。

(2)已递交索赔意向书的情况。

(3)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

(4)索赔要求的合同根据。

(5)所附的证据资料。

在写法结构上,按照索赔事件发生、发展、处理和最终解决的过程编写,并明确地全文引用有关的合同条款,使雇主和工程师能历史地、逻辑地了解索赔事件的始末,并充分认识该项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计算部分

索赔计算的目的,是以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说明自己应得到的经济补偿的款额或延长时间。如果说根据部分的任务是解决索赔能否成立,则计算部分的任务就是决定应得到多少索赔款额和工期。前者是定性的,后者是定量的。 在款额计算部分,承包商必须阐明下列问题:

(l)索赔款的要求总额。

(2)指明各项开支的计算依据及证据资料。 承包商应注意采用合适的计价方法。至于采用哪一种计价法,应根据索赔事件的特点及自己所掌握的证据资料等因素来确定。其次应注意每项开支款的合理性。并指出相应的证据资料的名称及编号。切忌采用笼统的计价方法和不实的开支款额。

4、证据部分

证据部分包括该索赔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证据资料,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翔实可靠的证据,索赔是不能成功的。

索赔证据资料的范围很广,它可能包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政治、经济技术、财务资料,具体可进行如下分类:

(l)工程所在国政治经济资料。包括重大新闻报道记录。如罢工、地震以及其他重大灾害等;重要经济政策文件,如税收、海关规定、外币汇率变化、工资调整等;政府官员和工程主管部门领导视察工地时的讲话记录,权威机构发布的天气和气温预报,尤其是异常天气的报告等。

(2)施工现场记录报表及来往函件。包括工程师的指令;与雇主或工程师的来往函件和电话记录;现场施工日志;每日出勤的工人和设备报麦;完工验收记录;施工事故详细记录;施工会议记录;施工材料使用记录;施工质量检查记录;施工进度实况记录;施工图纸收发记录;工地风、雨、温度记录;索赔事件的详细记录或摄像;工效率降低的记录等。

(3)工程项目财务报表。

包括施工进度款月报表及收款记录;索赔款月报表及收款记录;工人劳动计时卡及工资表;材料、设备及配件采购单;付款收据、收款单据、工程款及索赔款迟付记录:迟付款 利息报表;向分包商付款记录;现金流动计划报表;会计日报表;会计总帐;财务报告;会计来往信件及文件;通用货币汇率变化表等。在引用证据时,要注意该证据的效力或可信程度。为此,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附以文字证明或确认件。例如,对一个重要的电话内容,仅附上自己的记录是不够的。最好附上经过双方签字确认的电话记录;或附上发给对方要求确认该电话记录的函件。即使对方未给复函,亦可说明责任在对方,因为对方未复函确认或修改,按惯例应理解为他已默认。

其中最重要的是证据部分,这也是自己是否能得到索赔款的关键部分。索赔方需要说明自己索赔的根据,以及索赔款的计算方法,若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建议咨询在线律师。

·自己辞职怎么领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
      自己辞职怎么领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


·上班期间崴脚了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崴脚了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期间崴脚了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崴脚,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


·工伤鉴定不算残还有别的补偿吗
      工伤鉴定不算残还有别的补偿吗工伤鉴定没有评到伤残级别的,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以下工伤待遇的。1、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标准进行支付的。2、产生的如下费用可以报销的。〈社会保险法〉二、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


·公司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员工怎么处理?
      公司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员工怎么处理? 一、公司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员工怎么处理? 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从事工商业活动中,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严重损害用户和消费者利益,危害社市场经济秩序,应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2、 量刑标准...


·错过工伤认定司法鉴定是否可以提出进行鉴定的申请?
      劳动者由于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需要申请进行司法鉴定。我们知道,司法尽到的提出,是有时间限制的,职员需要在限定期限内提出进行鉴定的请求,那么对于错过工伤认定司法鉴定的情形,是否可以提出进行鉴定的申请? 一、错过工伤认定司法鉴定是否可以提出进行鉴定的申...


·工伤的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算?
      工伤的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算?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


·我们大家都知道工伤的问题在我们国家发生的案例是很多的
      我们您都知道工伤的问题在我们国家发生的案例是很多的,对于工伤我们您肯定都是非常关心的,工伤在我们国家是有着工伤保险的,是我们的工作岗位要给我们进行缴纳的。工伤待遇保险其中就有包括职业病的范畴,那么职业病在工伤保险待遇是怎样的?(1)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


·腰扭伤报工伤需要带上什么材料?
      腰扭伤报工伤需要什么材料?因为工作原因扭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


·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由于用人单位自
      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由于用人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经济补偿这种情形可分为二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故意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在落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


·员工入职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当你成功应聘一家公司成为这家公司的员工时,但此时你还不是正式的员工,在i入职时需要交一份入职协议书,这时候你用用人单位还没有正式建立劳动关系,因为你们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协议相当于入职合同,那么入职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入职协议书范本 甲方...


·谁能申请工伤认定
      谁能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1、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