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商品房的面积其实一开始都是从开发商那里得知的,然而在收房的时

商品房的面积其实一开始都是从开发商那里得知的,然而在收房的时候,购房者却可以实际的对商品房的面积进行测量,要是发现不一致的话,此时也可以根据误差的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那现实中,要是约定面积与登记面积不一致可以要求退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约定面积与登记面积不一致可以要求退房吗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当购房者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购买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如果出现了购买时房产销售者承诺的房产面积或约定面积与房产登记面积不一致,就是存在误差的情况,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购房者都能退房的。因为我国的法律规定,房产合同的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是允许发生误差的。当然,开发商为了防止退房现象出现,购房合同中关于出现面积误差的退房条款都是有利于开发商的。因此在房产合同未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二、不能退房怎么办 ?
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不能退房或购房者不退房时,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其中,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也就是存在面积误差,这个时候对房价就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否能要求退房,还需要看实际误差的比例是多少,根据规定如果此时误差面积超过了3%的,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换言之没有超过这个比例的话则就不可以退房,不过通常会根据实际的面积来重新确定房款。


·遇到“一房多卖”后如何维权?
      遇到“一房多卖”后如何维权?有何法律依据? 我国早已为限制“一房多卖”这个行为,制定了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


·在我国,房价一直是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房
      在我国,房价一直是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房价大多数呈不断上涨的趋势。如果孩子想要上到好一点的学校的话,那么相应的房产证就是必要的,对此,为了缓解孩子的入学问题,国家推出了租售同权的政策。下面,我们以广州省为例,将广州租售同权租金限制对市民生活会产生什么影响,这一...


·应该怎样购买二手房
      应该怎样购买二手房 1、查册。 买卖双方条件达成后,在双方签署合约之前,可以自行到房管局进行查册。 2、签约。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约》。 3、晒图、递件。 晒图资料:需提供房地产证原件。 递件资料:房产证(共有证)原件;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买...


·常州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常州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是一个家存在的承载体,所以征地拆迁一定会对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并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故而就需要政府部门出台相应的安置补偿政策,在最快的时间内妥善安置好拆迁户们的居住问题,并在经济上给予适度的补偿。那么常州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是怎样的呢?具...


·一、夫妻多少年房子属于共同财产?
      一、夫妻多少年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结婚多少年和是不是共同财产是没有关系的,我国婚姻法对认定共同财产作出了规定,关键看购买房屋的资金是不是夫妻共同拥有的。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也称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商品房预售具有以下特征:

...


·现在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现在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一、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1、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进行下年度经济适用房预登记; 2、上年度已预登记的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购经济适用房...


·新婚姻法 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谈到房产问题,无疑是涉及到离婚案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则在离婚时应当采取均等分割的原则,但根据司法实践,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是比较难以界定的。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呢? 一、房产在离婚时如何...


·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是什么?范本是怎样的?
      在现在这样一种迷惑力很强的时代,很多人经常选择中介进行的一些事务中,往往会签订一份居间合同,但是在缺乏相应知识的情况下,在处理中往往会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矛盾。接下来我们将为读者们简单介绍下居间合同以及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一篇范文。为您解答。 一、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


·一、公证房子遗产可以改吗?
      一、公证房子遗产可以改吗?房屋遗产办完公证后,可以更改继承人,不过变更也要公证;或者撤销原来的公证,再重新立一份遗嘱。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最适宜的是也采取遗嘱公证的形式,由遗嘱人立新遗嘱,表明原先所立遗嘱变更或无效。需要注意的是,单方法律行为具有很强的强制性,单方行为生效后对行...


·拆迁农村中的房屋要怎么进行补偿
      拆迁农村中的房屋要怎么进行补偿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公路和铁路也变得越来越多,而为了修建公路和铁路就不得不对沿路的农村房屋予以拆迁,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在进行拆迁之前就应当补偿到位。那实践中,拆迁农村中的房屋要怎么进行补偿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拆迁农村中的房屋要怎...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